首页 | 兽药原料·报价中心 | 新闻·快讯 | 会展·展会 | 政策·法规 | 技术·标准 |
 
新 闻 搜 索

分 类 排 行
四川已通过兽药GMP验收企
氯胺酮原料及氯胺酮注射液管
山东兽药企业GMP认证全国
中药提取液掀起兽药科技革命
农业部清理兽药地方标准并要
山东筑起养禽业安全屏障
香港发现的喜鹊尸体经证实感
中美科学家称禽流感病毒变异
陕西安康霉变大米卖作救灾粮
浅谈兽药GMP运行中的质量
福建女工被确诊死于禽流感
禽流感防控进入关键期 重庆
我国畜牧业生产力的大发展和
澳大利亚:禽流感疫苗研究有
我国6种农产品将被禁止进入
当前位置: → 行业新闻    ★ 最高法:将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 经营行为 ★

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情况。据悉,新司法解释将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行为。地下生猪屠宰厂(场)是当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依法惩治私设生猪屠宰厂(场)、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活动是确保猪肉及其制品安全的重要一环。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定点,除了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据此,《解释》第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合作网站: 中国兽药120信息网

信息均来源网络,如果侵犯请即时联系管理员QQ:330771007
--------------------------------------------------------------------------------
 相关文章
 醉翁之意不在猪扩张背后 瞄准的是万亿猪肉食品市场……
 猪价这么贱 我该怎么办?
 太全了!做玉米和农产品产业链,这些必须烂熟于心!
 玉米拍卖持续进行 利空压力逐渐凸显
 巴西大豆价格又涨了!中粮正考虑暂停装运
 养羊业的未来是挣是赔 都应知道以下几点?
 屠企、规模猪企、散养户上演“三国杀”谁能胜者为王
 温氏认为猪价反弹有望延续 有屠企表示会趁势囤货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使用帮助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客户热线:010-82833660 传真:010-82833645 邮箱: 330771007@qq.com
Copyright © 2005-2008 Syyl.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京ICP备06046647号
 厂房出租     兽药120信息网 博亚华 中国兽药信息网 中国畜牧原料网